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该业务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中原则上分件0.5个工作日时限,经办1.5个工作日时限,校对、审核合计1个工作日时限,办理流程如下:
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单体图纸进行建筑面积核算及容量核算,最终形成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及容量指标核查表, 为单体阶段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1、首次办理:
(1)已批总图(规划局盖章)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文件、CAD电子文件。
(2)用地红线图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文件。
(3)已批建筑单体(含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规划局盖章)原件(签意见的图纸扫描)、CAD电子文件。
(4)报建图审查意见告知书(通知单)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文件。
(5)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或设计条件书)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文件。
(6)其它签审特殊意见的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文件。
注:电子文件均须与图纸一致。
2、二次复核:
(1) 已批总图(规划局盖章)复印件(原件)。
(2) 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原件)。
(3) 已批建筑单体(含平面、立面、剖面)图纸(规划局盖章)原件(签意见的图纸扫描)、CAD电子文件。
(4) 规划定点(要点)通知书(或设计条件书)复印件(原件)。
(5) 报建图审查意见告知书(通知单)复印件(原件)。
(6) 信息中心已盖章的原单体图纸及原《建筑面积复核表》叁份。
注:复印件已由我中心签写“与原件核对一致”。电子文件均须与图纸一致。
注:所有复印件请先盖好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