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采购人)对《美丽长沙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一期)》与《湖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技术对接服务进行书面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书面询价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美丽长沙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一期)》与《湖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技术对接服务采购
2、项目地点:长沙市
3、采购预算:10万元
4、采购编号:XXZX-2025-06
5、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采购名称 | 项目内容 |
1 | 《美丽长沙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一期)》与《湖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技术对接服务采购
| 向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美丽长沙建设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开放湖南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等接口,确保在政务外网中对接通道畅通,具体需满足以下对接需求: 1、通过开发数据接口,实现市平台与省系统对接,实现一源一档、执法检查任务和笔录等数据上报; 2、通过开发数据接口,实现市平台与省系统对接,确保一般处罚和5类不予处罚案件数据等上报,并实现交叉审查和数据质检对接; 3、提供省系统上线以来长沙市案件办理表单、附件材料等数据对接至市平台; 4、接口开发提供后续因政策或架构调整等原因免费升级服务。 5、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收集省厅关于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最新业务要求意见,并培训和指导市平台按照省系统要求进行及时调整,在系统调整过程中,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测试计划,确保系统调整后能正常运行,不影响业务开展。 6、平台技术支持服务:负责对市平台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技术支持服务。 |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内容并提交技术成果。
7、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款项的30%。
第二阶段:供方基本完成项目成果,并投入试运行3个月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款项的40%。
第三阶段,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向供方支付合同款的3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12、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持询价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麓谷企业广场B3栋506室领取询价通知书或电话咨询邮箱领取。
2、询价文件不收取费用。
3、本询价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6月4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麓谷企业广场B3栋510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3栋506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8668021